3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了河南省民权县部分葡萄酒企业产品存在问题。事情发生后,民权县要求辖区所有葡萄酒企业立即停产,同时收回营业执照进行检查。这是继2002年通化“山葡萄酒事件”之后,又一起以地方为单位的集体葡萄酒质量事件。
近年来,我国葡萄酒行业发展迅速,随之而形成了几个主要产区,通化和民权分别是其中之一,产业集群效应也越发凸显。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这些产区内各企业千差万别,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据了解,民权县大约有30多家葡萄酒企业,多以生产中低端葡萄酒为主。由于没有品牌、资金、渠道等优势,这些企业就利用低成本进行竞争,导致许多企业生产不规范,制假、贩假、售假现象严重。这与当初央视曝光“三精一水”事件时涉及的通化产区的产业情形有相似之处,为此通化整个山葡萄酒行业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一些企业因此而倒闭,至今还有一些企业没有走出低谷。

经济学产权理论中有一个常被引用的例子——“公地悲剧”:假设一块草地属于某村公有,村中每户人家都可在此自由放养牲畜,那么可以预知的结果是,村民们会竞相增加放养牲畜的数量并最终突破草地的承载极限,以致因滥用资源而造成该草地环境恶化,进一步导致该村总收益急剧下降。
“通化事件”和“民权事件”表明,目前国内的葡萄酒生产企业聚集的区域仿佛正在演变成萌发悲剧的公有地,产业集群最典型的缺点已愈发凸显出来。人人皆知,目前我国葡萄酒行业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在这样的背景下,产业集群往往可以造就出更有选择性的市场,以提高集群内企业的竞争力。但现实往往并非如此,甚至常常是适得其反。这是因为作为个体存在的企业往往没有维护公共集群品牌的积极性,而一旦某个企业有了“败德”行为,却往往会被无限地扩大化,进而污及整个集群的品牌。在这种情况下,整个产业集群所付出的群体成本将大大超过企业付出的个体成本,势必造成集群内的一些良好性企业为此而被株连。如果把民权葡萄酒产业看成是一个产业集群,那么,由个别企业因为产品质量问题等造成的暴光而引发的信誉危机,就是集群“公地悲剧”的具体体现。
从另一个角度思考,产业集群的副作用对于大企业的影响远远大于小企业,大企业享受到产业集群所带来的收益最多,但他们必须要担当维护整个集群品牌价值的重任,因为任何负面影响的出现,他们所要付出的代价都会是最大的。集群内的小企业则不同,他们无力也没有必要对此考虑太多,一般会采取坐大企业顺风车的态度,他们对于产业集群的依存度其实反而要小于领头的大企业。以民权和通化产区为例,当地政府都把发展葡萄酒生产作为支柱产业来抓,产业集群内重点规模企业在产品生产、市场营销和品牌建设等方面的投入肯定要远远超过众多的小企业,然而,一旦由于一些小企业在某些方面尤其是产品质量上出了问题,人们的目光肯定会聚集到区域内的大企业身上,这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逻辑了。有鉴于此,我们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各产区的政府、企业都应该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