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明文规定,从10月1日起,部分酒瓶将要求贴上“劝酒令”,但记者昨日从武汉市场上了解到,不仅大多数市民不知道,就是武汉各大商场的酒水专卖区近九成的销售员也不知此事。
售货员:并不知有这回事
记者昨日上午来到武昌群光广场的酒水专卖区,从高档的五粮液、水井坊到低档的老白干专柜,发现没有一瓶酒上贴有诸如“过度饮酒,有害健康”、“酒后请勿驾车”、“孕妇和儿童不宜饮酒”等健康提示。当记者以顾客的身份要一瓶贴有“劝酒令”提示的样品时,其售货员表示出一脸的迷惑和不解,其中一个售货员说:“哪有这种酒呀,从来没听说过。”另一位售货员也前来解释:“有这种酒吗?酒不像香烟盒上印有‘吸烟有害健康’的字样,如果你想买这种酒,估计在全中国也找不出几瓶来。”当记者向她们解释,说这是国家质检总局明文规定,从10月1日起开始实施,她们表示并不知情,也没接到这样的通知。
随后,记者在中南商业大楼的酒水专卖区,也遇到了同样的尴尬场面。而武汉广场内其中一个售货员解释说:由于商场酒水专柜没进新货,所以目前看不到。
业界:新规定更显合理
据了解,最新的《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将替代1989年颁布实施的《饮料酒标签标准》,这是我国首次以国标的形式对企业提出劝说语标示方面的要求:包括啤酒、葡萄酒、果酒、白酒在内的所有酒精度大于0.5度的酒精饮料,都将被推荐在包装标签上采用标示饮酒危害的健康“劝说语”。而用玻璃瓶包装的啤酒将被要求标示类似于“切勿撞击,防止爆炸”等相关警示语。新规定的出台还将料酒定义的酒精度范畴由原来的0.5度至65度改为0.5度以上。
此外,新规定免除了葡萄酒和酒精度超过10度的其他饮料酒标示保质期的要求。业内人士认为,葡萄酒等酒类免除标明保质期的规定是基于对酒的特性的考虑,更显合理,例如“葡萄酒和度数较高的黄酒、白酒,如果储存条件适宜,则储存时间越长越珍贵。” 新规定对酒类产品的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的标注方法也进行了详细说明,例如,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应标示具体名称等。
有关部门:实行需要过程
针对“劝酒令”在武汉目前的现状,武汉市酒类专卖局的相关负责人分析,国家对酒类企业提出的“饮酒劝说”的要求,目前还处在一个非强制性实行阶段,落实执行得有个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售酒人员不知道也情有可原,市民不知道就更在情理之中。
该负责人称,“劝酒令”实行的最大好处就是,将有助于增强企业的责任意识,避免一些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可以避免大量非法销售行为的发生,从而强化产品生产,突出人性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