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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酒瓶上将标警示语

来源:  红网    作者:     2006-09-12 08:57:00


      红网9月12日讯(潇湘晨报实习生 何 棵 记者夏雨)“吸烟有害健康”——香烟盒都有这条警示语。如今,酒类标签也要如此了。昨日,记者从省质监局了解到,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将于10月1日起实施,其中建议:包括啤酒、葡萄酒、果酒、白酒在内,酒精度大于0.5%的酒精饮料在标签上标注类似“过度饮酒,有害健康”、“孕妇和儿童不宜饮酒”的警示语。这是国内首次以国标形式推荐要求酒业在外包装上打出劝说语。